孕育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每一个父母家人的共同期盼,准妈妈们在妊娠的时候,都会变得小心翼翼起来,从饮食、作息、运动等方面调整自己,生怕自己的一个不留意而导致宝宝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影响。但生活中总会有一些小意外的出现,有些准妈妈们在妊娠期不小心感染上了梅毒,非常担心会对宝宝产生影响。今天我们给感染梅毒的妊娠期妈妈送上一份临床干货,科学理性的对待它,从而消除这没日没夜的忧愁。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,它可造成多器官、组织的损伤,增加其他性传播疾病的感染风险。目前梅毒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公共卫生问题。
1
传播途径
① 性接触。这是梅毒病因来源的主要传染途径。
② 血液传播。通过输血及共用针头可传染他人。
③ 胎传。患梅毒的孕妇可以通过胎盘使胎儿受染,一般认为梅毒的病因主要感染发生在妊娠 4 个月以后。
④ 其他传染途径。如接吻、哺乳;接触有传染性损害病人的日常用品,如衣服、毛巾、剃刀、餐具、烟嘴等。
2
梅毒的分期
① 一期梅毒。梅毒有症状时的临床表现是病毒侵入部位皮损,最初为斑点(无痛丘疹),很快发生溃烂并形成一期梅毒典型的硬下疳,即一种边缘隆起和硬化的 1-2 cm 无痛性溃疡,其可能位于生殖器或生殖器外。
② 二期梅毒。二期梅毒是全身性播散疾病,通常始于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 6 周至 6 个月。其感染的特征为累及手掌、足底和黏膜的全身斑丘性皮疹。皮疹可能伴有全身性淋巴结肿大。二期梅毒的皮疹通常在 2-6 周内自行消退。
③ 潜伏期梅毒。潜伏期梅毒无症状,若感染后未经治疗,少部分患者会出现二期或晚期梅毒的体征和症状,但许多患者将持续无症状。
④ 三期(晚期)梅毒。三期梅毒的特征是体征和症状缓慢进展,因此较少诊断。临床表现包括树胶肿形成和心血管疾病。这些表现常在疾病潜伏后 5-20 年发生。
⑤ 神经梅毒。在梅毒感染早期,梅毒螺旋体可进入中枢神经系统,可引起多种神经体征和症状。
梅毒对于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,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,自妊娠 2 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胎儿,引起流产。妊娠 16~20 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,引起死胎、死产或早产。
2
妊娠期梅毒怎么筛查 [3]
目前广泛推荐普及产前梅毒筛查。梅毒筛查是采用血清学检查,梅毒螺旋体和非梅毒螺旋体试验均可。
初始筛查和复查的对象与时机:
① 所有妊娠女性:应在首次产前就诊时接受梅毒筛查。
② 感染高危女性:分别在妊娠 28~32 周和分娩时重复筛查。
③ 妊娠期未行筛查或妊娠 20 周后分娩死胎的女性:分娩时筛查。
3
妊娠期梅毒怎么治疗 [1,2,4]
临床上用于治疗梅毒的药物主要有四类:
1、青霉素类:苄星青霉素、普鲁卡因青霉素
苄星青霉素是妊娠期梅毒治疗的首选药物。我国指南推荐对妊娠期新诊断梅毒及有既往梅毒感染证据的孕妇,应予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,每周 1 次,共 3 次。
苄星青霉素不可及时:
没有条件获得苄星青霉素时且无青霉素过敏的患者,可采用口服阿莫西林联合丙磺舒 (阿莫西林 3 g 和丙磺舒 500 mg,口服,均一日 2 次,持续 14 日)。
青霉素过敏时:
① 青霉素脱敏
青霉素脱敏需先给予患者少量青霉素,并逐渐增加剂量直至达到有效水平,随后给予适当的治疗性青霉素方案。可采取口服或静脉形式实现青霉素脱敏。口服脱敏更加简单安全。完成脱敏大约需要 4 小时,并需要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。脱敏完成后,继续青霉素治疗方案。
② 孕妇如对青霉素过敏,目前尚无最佳替代治疗方案,可以选择非青霉素方案。
2、头孢菌素类:头孢曲松
头孢曲松可用于治疗孕妇梅毒并能阻断胎传梅毒,但缺乏充分的有效性数据。孕妇如对青霉素过敏,目前尚无最佳替代治疗方案,可在无头孢曲松过敏史的情况下谨慎选用头孢曲松,但要注意与青霉素可能的交叉过敏反应。
指南推荐:1~2 g/d(肌内或静脉给药),治疗 10~14 日。
3、四环素类:四环素、多西环素
由于四环素类药物可透过胎盘屏障进入胎儿体内,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,且该类药物在动物中有致畸胎作用,因此不推荐妊娠期妇女使用。
4、大环内酯类:红霉素、阿奇霉素
由于我国梅毒螺旋体对大环内酯类药物普遍耐药,因此必须在确保无耐药的情况下(如对梅毒螺旋体耐药相关基因进行检测)才使用红霉素治疗梅毒,且在治疗后应加强临床和血清学随访,其婴儿出生后也要进行评估和治疗。
指南推荐:阿奇霉素,一次性 2 g 口服(用于可能对阿奇霉素具有局部敏感性时);红霉素,一次 500 mg 口服,一日 4 次,持续 14 天。
① 红霉素和阿奇霉素不能完全通过胎盘屏障,所以不能有效治疗胎儿。因此,若女性在妊娠期间接受了非青霉素方案治疗,其所生婴儿需接受 10-15 日的青霉素治疗。
② 妊娠期妇女在停止哺乳后,要用多西环素复治。
只有当没有青霉素或青霉素过敏患者不能脱敏时,才考虑使用非青霉素方案(头孢曲松、红霉素、阿奇霉素)。
4
注意事项 [5-6]
1、治疗后每月做 1 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定量试验,观察有无复发及再感染。
2、妊娠期梅毒患者只需 1 个疗程的抗梅毒治疗。
3、任何时刻只要发现未经正规治疗的孕妇梅毒,均需及时治疗。
4、对所有孕妇在妊娠后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。
5、注意妊娠期梅毒的吉海反应。
梅毒治疗后可发生吉海反应,常发生于首剂抗梅毒药物治疗后数小时,并在 24 h 内消退。全身反应似流感样,包括发热、畏寒、全身不适、头痛、肌肉及骨骼疼痛、恶心、心悸等。此反应常见于早期梅毒,反应时硬下疳可肿胀,二期梅毒疹可加重。因此在梅毒治疗前应告知一、二期梅毒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吉海反应,除非引发其他严重合并症,否则无需特殊处理。
建议早期梅毒孕妇的治疗在医生的监护下进行,有条件的情况下治疗当日最好住院,以便及时对症治疗。为减轻吉海反应,可在治疗前 1 天口服泼尼松,每日 20~30 mg,分 2 次给药,2~3d 后停用。